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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过4年市公安局长的市政府原市长被双开

瓜尔佳 2024年08月27日 21:37
日前,经广东省委批准,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汕头市委原副书记、市政府原市长郑剑戈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经查,郑剑戈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对党不忠诚、不老实,对抗组织审查;违背组织原则,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,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,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;廉洁底线失守,长期违规收受礼金;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,大搞权钱交易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、工程承揽、项目推进等方面谋利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郑剑戈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,决定给予郑剑戈开除党籍处分;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郑剑戈简历
郑剑戈,男,1964年6月生,广东茂名人,汉族,1986年7月参加工作,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(中央党校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)。曾任广东省汕头市委副书记、市人民政府市长。
1983.09—1986.07,湛江农业专科学校农学专业学习
1986.07—1990.12,湛江市郊委办公室工作
1990.12—1993.11,湛江市郊委调研室副主任
1993.11—1994.12,湛江市麻章区侨务办副主任
1994.12—1998.06,湛江市麻章区侨务办主任
1998.06—1999.02,湛江市麻章区侨务办主任兼区政府办副主任
1999.02—2001.03,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党委副书记、镇长(其间:1998.09—2000.07,在广东行政学院现代管理专业函授本科班学习)
2001.03—2001.11,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党委书记、镇人大主席
2001.11—2003.02,湛江市麻章区委常委、麻章镇党委书记
2003.02—2004.09,湛江市麻章区委副书记
2004.09—2004.10,湛江市麻章区委副书记、副区长、代区长
2004.10—2007.01,湛江市麻章区委副书记、区长
2007.01—2007.03,湛江市麻章区委书记
2007.03—2008.09,湛江市麻章区委书记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(其间:2008.03.11—2008.03.28,在中央党校县委书记进修班学习)
2008.09—2008.10,肇庆市政府党组成员,湛江市麻章区委书记
2008.10—2008.12,肇庆市副市长,湛江市麻章区委书记
2008.12—2011.11,肇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
2011.11—2012.06,肇庆市副市长,市公安局党委书记、局长,市委政法委副书记
2012.06—2015.09,肇庆市副市长,市公安局党委书记、局长、督察长,市委政法委副书记(其间:2010.09—2013.07,在中央党校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)
2015.09—2015.10,肇庆市委常委、副市长,市公安局党委书记、局长、督察长,市委政法委副书记
2015.10—2015.11,肇庆市委常委、副市长、市政府党组副书记,市公安局党委书记、局长、督察长,市委政法委副书记
2015.11—2015.12,肇庆市委常委、副市长、市政府党组副书记
2015.12—2016.04,肇庆市委常委、副市长、市政府党组副书记,肇庆新区党工委副书记、管委会主任
2016.04—2017.05,肇庆市委常委、副市长、市政府党组副书记,肇庆新区党工委书记、管委会主任
2017.05—2017.07,肇庆市委常委、副市长、市政府党组副书记,肇庆新区党工委书记
2017.07—2017.08,汕头市委副书记、市政府党组书记
2017.08,汕头市委副书记、市政府市长、党组书记
2021.01,广东省人大农村农业委员会主任委员
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,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,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,十一届汕头市委委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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